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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物流國際貿(mào)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的新變化(一)術語分類的調(diào)整 《通則2000》將貿(mào)易術語根據(jù)開頭字母劃分為E,F,C和D組,共13種,按照賣方對買方的責任大小依次排列。EXW以及FCA術語均是通過完成交貨而盡可能早地把風險轉移給買方,相反地,D組術語通過完成交貨或者盡可能晚地把風險轉移給買方從而賦予賣方最多的責任。雖然《通則2010》使用了完全不同的分類方式,但《通則2000)的分類規(guī)則仍有意義。例如,當事人選擇《通則2010))中11種貿(mào)易術語時,可參考《通則2000》的分類認清不同術語的負擔程度。 《國際物流通則2010》則將術語分為兩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的和適合水運的。這是此次修訂中的重大變化,新分類不如《通則2000))的排列簡明和容易把握,而其目的在于提醒使用者不要將僅適用于水運的術語用于其他運輸方式。 ’第一類是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lián)合運輸)的術語,包括EXW, FCA, CPT,CIP,DAT,DAP和DDP七種。第二類是只適用于海運或內(nèi)河運輸?shù)男g語,包括FAS,FOB,CFR,CIF四種。此類術語下賣方交貨點和貨物運至買方的地點均是港口,因此這類術語的特點是“非海運不可”。國際物流貿(mào)易術語的數(shù)量由原來的13種變?yōu)?1種。具體調(diào)整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