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財經網 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發布公告,案號(2022)京0112民初20270號,原告廣東淡水河谷藝術工程有限公司,起訴被告蘇州金螳螂建筑裝飾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于2月16日在該院開庭審理。
原告廣東淡水河谷藝術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人、大股東劉萬里100%控股,所屬行業為建筑裝飾、裝修和其他建筑業;經營范圍包含建設工程施工、建設工程設計等。
被告蘇州金螳螂建筑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法人張新宏,大股東蘇州金螳螂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24.58%,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持股23.92%。蘇州金螳螂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其大股東為蘇州金螳螂控股有公司持股73.0616%,穿透股權,后者大股東為朱興良,亦為實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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