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財經 11月17日,泰禾集團發布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22-063號。
公告稱,泰禾集團董事會、監事會已完成換屆選舉。
其中,黃其森、廖光文先生、沈琳女士、葛勇先生任非獨立董事,任真女士、涂崇禹先生、陳基華先生任獨立董事。
此外,選舉黃其森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當天晚間,泰禾集團發布異動公告稱,近日有公共傳媒發布了關于“泰禾集團董事長黃其森結束配合調查回歸”的報道,11月17日,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黃其森已正常履行職責。
3月16日,泰禾集團曾公告黃其森被,帶走“協助有關機關調查”,但調查原因、結果在過去8個月中一直未有消息披露。在此期間,泰禾集團由聯席總裁葛勇代為履行公司董事長和董事會秘書職責。
今天,房財經梳理了一下黃其森的履歷。
根據公開資料查詢,黃其森,1965年出生,本科學歷,工程師。曾任職于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1996年至今歷,任泰禾(福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泰禾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系泰禾集團實際控制人,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0.9392萬股,通過泰禾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股份9.59404336億股,黃其森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
2013年2月至2018年1月,任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F任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阿萊恩斯保健服務公司(Alliance Healthcare Services)董事長、上海中城聯盟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監事。2010年3月至今,任泰禾集團第六、七、八、九屆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
失信被執行人情況:黃其森因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泰禾集團下屬子公司到期未償付債務,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近三年,曾受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情況:2020年9月4日,因“泰禾集團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且披露的 2019年度主要經營數據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黃其森作為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代),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2021 年11月4日,因“未及時披露下屬企業減資事項及其進展”及“未及時披露項目合作終止事項”,黃其森作為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代),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2022年9月8日,因“《2021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2021年度預計凈利潤與2021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差異較大,且預計盈虧性質發生變化。”,黃其森作為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代),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根據相關制度規定,黃其森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據三季報顯示,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為52.63億元,雖然同比增加232.79%,但凈利潤仍虧損31.47億元,同比減少3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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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崗連任泰禾集團副總經理,曾任職北京國土局